公眾投票
投票規則及步驟
投票規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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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投票人士須持有香港身份證
-
每人只可投票一次
-
是次「香港傑出運動員」選舉有
58
位候選運動員,每人最多可投選
8
位。
-
是次「香港傑出青少年運動員」選舉有
42
位候選運動員,每人最多可投選
6
位。
-
是次「香港最佳運動隊伍」選舉有
4
隊候選運動隊伍,每人最多可投選
1
隊隊伍。
-
是次「香港最佳運動組合」選舉有
16
組候選運動組合,每人每多可投選
2
組組合。
投票步驟:
程序 1:
請按 “進入投票”鍵,並選擇閣下需要投選的選舉項目。
程序 2:
請按 相片上的小方格以投選閣下喜愛的運動員、隊伍或組合。
程序 3:
當閣下揀選了心目中的運動員、隊伍或組合後,請按 “提交”鍵。
程序 4:
請輸入閣下的姓名、香港身分證號碼 (英文字母後六個數目字) 及電話號碼 (8個數目字)
* 所有參加者所遞交的個人資料只用作抽獎用途。
程序 5:
若閣下想選擇其他項目投票,請按 “繼續” 鍵;
完成所有投票後,請按 “完成” 鍵,以確認閣下的投票及個人資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