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眾投票

投票規則及步驟

投票規則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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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投票人士須持有香港身份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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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人只可投票一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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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次「香港傑出運動員」選舉有 58 位候選運動員,每人最多可投選 8位。
- 是次「香港傑出青少年運動員」選舉有 42 位候選運動員,每人最多可投選 6位。
- 是次「香港最佳運動隊伍」選舉有 4 隊候選運動隊伍,每人最多可投選1隊隊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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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次「香港最佳運動組合」選舉有 16 組候選運動組合,每人每多可投選2組組合。

投票步驟:
程序 1:    請按 “進入投票”鍵,並選擇閣下需要投選的選舉項目。
程序 2:    請按 相片上的小方格以投選閣下喜愛的運動員、隊伍或組合。
程序 3:     當閣下揀選了心目中的運動員、隊伍或組合後,請按 “提交”鍵。
程序 4:     請輸入閣下的姓名、香港身分證號碼 (英文字母後六個數目字) 及電話號碼 (8個數目字)
* 所有參加者所遞交的個人資料只用作抽獎用途。
程序 5:     若閣下想選擇其他項目投票,請按 “繼續” 鍵;
完成所有投票後,請按 “完成” 鍵,以確認閣下的投票及個人資料。